建筑工人“实名制”遇阻力,三大原因令工资难保障

来源:资质部    作者/编辑:四夕    2019-05-28    浏览:4766

“建筑工人实名制”改革如火如荼,各地在推行政策时,或多或少遇到了阻力。这股阻力里最突出的成分,一是开发商,二是农民工。


根据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反馈,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改革中,主要障碍有以下三项:

 (一) 工程不到位,施工企业不得已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类问题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尤为突出。

(二)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不肯主动和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懂地利用法律手段。

(三)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用工监管困难,部分企业仍以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加上农民工对银行卡转账不信任或不习惯,统一办理银行卡支付工资存在一定困难,导致施工项目银行代发工资工作推行难度大。


针对以上问题,不同地区有自己的解决办法。这里以西藏为例,说一下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案:

(一)全力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工作。依托“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实现对劳动者、工程项目、用人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劳务用工合同和管理,用工考勤管理,劳动计酬、人员培训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等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的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分帐支付,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基本建设行为。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导致施工企业未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就开工等行为的发生,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大力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推行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现金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制度,并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全面实现由在藏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制度。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依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实现信息的公开、互通、互用和互认,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从以上方案中不难看出,未来的整改还是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事实上,欠款的源头不在建筑施工企业,而是在开发商。什么时候能以同样的力度管管开发商,欠薪也就能从源头上遏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