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担保制度出炉,开发人和承包商都逃不掉!
来源:资质部 作者/编辑:四夕 2019-05-27 浏览:1981
工程担保制度,指的是将保险公司、银行、担保机构等第三方引入施工项目中,使其对建设工程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行为承担责任。范围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如有违约,将承担相应的风险。
2018年11月26日,黑龙江率先在建筑施工程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将发包人、承包商、建筑工人一一纳入了管理范围。
那么,工程担保制度具体是怎样的?对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各会有哪些影响呢?
各方共担风险:
工程担保主要包括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投标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之前建筑行业改革总是揪着施工企业打,导致建筑施工干最累的活、拿没影儿的钱。这次的工程担保制度里提出了一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条款,其中明确指出:
“在房地产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商出具履约担保的,要提供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段担保,每阶段担保金额应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分段清算后进入下段,有效期截止到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
一旦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发包人和代办机构就要承担风险。这项举措无疑给施工企业大大减负,免去了一些后顾之忧。
施工企业压力大: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市场的中坚力量,自然会受到更严格的制约,面临更强的压力。
首先,建筑施工承包人要向开发商出具履约保证,担保额度一般为合同价的10%,有效期截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其次,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额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3%,施工企业必须按约定履行保修责任。
另外,工程款结算时,承包单位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建设单位不得再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前有项目保证金,后有担保金,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可以说很大了。更别提这重重的监管压力了。
农民工工资更有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也是担保制度的其中一项。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要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在施工许可办理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被担保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这项措施在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多上一重锁的同时,也给建筑施工企业缓冲了一部分压力。
总体来说,工程担保制度对降低建筑企业负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都有帮助。
不过,在制约发包人的同时,承包商也受到了同等压力的制衡。在整个制度当中,受压最重的还是建筑施工企业。这项制度会不会推及到全国尚不可知,其他省份的建筑企业看看就好。